来源时间为:2022-1-28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浑南区学校实际情况,现发布《浑南区2022年春季转学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
2月21日9:00--24日16:30
转学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线上审核,现场核查原件
转学办理流程
1
按照类别(有浑南房产或户口、来沈务工子女)选择并进入二维码。(2月21日9:00报名平台开放,24日16:30报名平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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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维码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按附件所需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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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信息之后,点击“提交”。每部手机只能填写一次,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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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交成功后,教育局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材料,合格后由接收学校通知核查原件及学生报到时间。
转学办理须知
中高风险地区返沈人员,请主动到社区登记,并按社区要求进行隔离,为学生正常入学做好准备。
由于主城区部分学校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有此类情况的须服从教育局整体调流。
有空余学位、可接收来沈务工子女的学校有:72中学(九年一贯制)、73中学(九年一贯制)、英达中学、东陵路小学、英达满族小学、王滨希望学校、望滨小学。
同区内学校之间不能办理转学。
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下学期不能办理转学。
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照片(网站报名提供)及原件(现场审核提供)
浑南区内有住房(已取得房证)
1.房产证
2.契税发票
3.户口簿(学生本人及父母)
4.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购房合同)
1.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
3.入住通知
4.契税发票
5.户口簿(学生本人及父母)
6.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拆迁协议)
1.拆迁协议
2.回迁安置公证书
3.入住通知单
4.户口簿(学生本人及父母)
5.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浑南区内无房产只有户口
1.户口簿(学生本人及父母)
2.无房证明(父母双方)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来沈务工子女
1.居住证或领取凭证(父母双方)
2.工作证明(父母双方)
3.租房协议
4.户口簿(学生本人及父母)
5.结婚证/离婚证(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注
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沈北新区
为满足部分家长因错过2022年春季转学第一次线上报名,还想继续申报的需求,沈北新区教育局将再次为家长开启线上报名平台,时间从2月15日至2月22日止,办理转学相关政策仍依照沈北新区教育公众号2022春季转学办理通知要求,请继续使用通知里相对应的二维码填报信息。
强调说明:第一次已经申报的,不再进行第二次申报。
春季转学
办理转学填报流程
1.转学类别:一是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期房不可用);二是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廉租房、公租房。
2.选择不同类别对应的二维码,扫描进入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
3.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点击“提交”。(注意:每个学生只能报一次,提交后不能修改,重复报名的系统自动查重,视为报名无效)。
审核与接收办理
1.平台对学生信息和转学资格进行线上初审,结果由微信小程序自动通知申请人。
2.通过平台初审及现场验证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予以办理接收手续。
教育局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类别:
(1)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的;
(2)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
(3)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的。已取得房产证的不需要到现场验证(系统认证)。
验证时间:2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验证地点:教育局北楼一楼大厅
携带证件:详见第六项说明
注意事项:请大家佩戴口罩,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行程卡绿码,测温。(如因特殊原因,验证时间发生变更的,请关注公众号通知)
转学须知
1.转学无学区概念,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
2.具体转学安排如下:
(1)按线上报名时间依次安排,若学位已满则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学校。
(2)符合转入道义、正良地区小学学段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的学生,相对就近安排在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
(3)符合转入虎石台地区小学学段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的学生,相对就近安排在蒲河满族学校。
(4)在道义、正良地区租住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财落九年一贯制学校;在虎石台、辉山地区租住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蒲河满族学校。
(5)只有沈北户口无沈北实际居住房产的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实行区域内统筹。
(6)强调说明:除上述要求以外,由于沈师沈北附属小学、辽大附属实验学校、沈阳大学虎石台附属第二实验小学大校额本学期不转学。朝阳一沈北分校和朝阳一沈北蒲新分校、七中沈北分校要求房户合一。
3.同街道的学校之间不转学;道义、正良街道学校之间不转学。
4.毕业年级(六年、九年)下学期不转学。
5.欲转入私立学校的,请向学校申请,不在此平台办理。家长携带证件材料同下所述。(说明:沈北雨田实验学校因大校额不转入学生)。
6.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证件虚假,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家长法律责任,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办理转学需准备材料: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并取得房证: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房产证(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生出生证明。
(二)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期房不可用)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页,预售合同复印7、8、12页)、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生出生证明。
(三)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认购书或安置协议、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生出生证明。
(四)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户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与父、母同户。如果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2.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生出生证明。
(五)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含租住沈北新区廉租房、公租房住户):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父母工作证明。
4.租房协议。
5.学生出生证明。
6.如果是廉租房、公租房的需提供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