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9-2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九号场地强弱电改造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九号场地强弱电改造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优选取具有资格的供应商,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九号场地强弱电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ZKGS-ZB-20240252
3.采购内容:强弱电改造,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27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预算:7.27万元。
5.服务期限:保修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与本项服务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范围,依法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登记;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9.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监局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持证人员6人以上、低压电工作业持证人员2人以上)或8人以上持有高压电工作业类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0.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11.投标人需提供与本项目同类型业绩,业绩范围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单个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业绩年限为近3年以内,业绩有效性依据为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与业绩项目相符的阶段性结算发票(发票联或记账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审核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附有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资质证书。
采购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座1507);
2.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北新闻网(http://zfcg.nen。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
联系人:周智
电话:024-2256861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座1507
联系方式:王雪024-23814518-205
邮箱地址:zkgsln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