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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鼓励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办企业

发布日期:2016/7/10 6:28:11 浏览:428

沈阳鼓励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风险投资介入、创办企业、兼职从事企业服务和科技活动。

日前,沈阳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未来五年,将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航空等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以上。

《实施意见》鼓励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提升沈阳市与德国、韩国、英国等国家在创新机制、高新技术及产业方面开放合作水平。促进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合资合作,在大飞机总装、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领域扩大合作范围,拉长合作产业链条。加快“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合作对接,促进传统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沈阳对德合作先行区。

创建沈阳通航国家综合示范基地、沈阳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利用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向社会开放共享,实现社会化公共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对企业到指定服务机构开展检验检测、工艺验证、产品研制、试验研究、科技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活动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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