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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延保”≠“三包”

发布日期:2017/7/3 17:51:08 浏览:310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吴宏包晗)进入夏季,针对家用电子电器投诉多发,省消费者协会提示:

目前“延保”混淆“三包”的现象十分普遍。销售员在向消费者推销“延保”服务时,有意识地将“延保”与国家三包联系起来,进行概念混淆,使消费者理解为“延保”就是延长三包。事实上,“延保”服务并不是延长厂家提供的三包服务,大多数是商场作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要签订明确的“延保”合同,要参照“三包”规定,与提供“延保”的商场签订具体、详细的“延保”合同,对维修范围、期限、故障的责任界定、承保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

《家电“延保”≠“三包”》相关参考资料:
家电延保、雷凌 电池延保、延保服务、手机延保、车延保、汽车延保、新车延保、二手车延保、化妆延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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