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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毕业生沈阳求职面试住“人才驿站”10天内免费

发布日期:2019/12/26 19:16:47 浏览:283

来源时间为:2019-07-29

中新网辽宁新闻4月22日电(沈殿成)为进一步方便外地毕业生来求职面试,沈阳开设“人才驿站”,向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提供10天内免费入住服务。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王义东4月22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8月出台的《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被社会称为沈阳市“人才新政24条”,此后全市人才工作呈现良好局面。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发现人才新政在普通人才落户、大学生求职住宿、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的地方,为此日前正式出台了《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补充意见》。

据了解,以往沈阳市人才落户政策仅对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对往届毕业生和本科以下应届毕业生,均要求就业后方可落户。此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专以上学历人才均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将人才落户与就业脱钩,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

王义东称此次人才新政在多个方面“大胆突破”。《补充意见》放宽了享受房租补贴受益群体范围,引进的无房技能人才也可享受房租补贴。同时,对高技术企业新引进的成熟实用人才,也纳入购房租房补贴范围。注重加大技能人才选拔激励力度,更好地弘扬工匠精神。超前引进全日制在读博士生,提前达成“订单式”就业契约,抢占人才引进先机。

新政提高了各类人才房租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年0.96万元、0.48万元、0.24万元,提高到每年1.5万元、1.02万元、0.6万元。沈阳在“人才新政24条”中提出每年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每月薪酬2000元,服务期2年,《补充意见》将每月薪酬提高到3000元,服务期延长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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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的补充意见》

《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发〔2017〕27号)及59个配套文件的出台和逐步落实,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释放人才政策效能,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充分吸引各类人才聚集沈阳,在原有人才政策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如下政策。

一、实行全面开放的户籍政策,实现“零门槛”落户。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均可落户沈阳。(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二、对引进人才的就业创业房租补贴政策进行升级,扩大受益群体范围,对新落户我市且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250元、85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2年的房租补贴。[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开设“人才驿站”,为来沈求职、应聘的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往届毕业生,提供10天内免费入住的服务。(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房产局)

四、对成熟实用人才给予购房租房补贴,对沈阳市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科技“双培育计划”企业中新引进的成熟实用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且未享受过购房租房补贴政策的,经用人单位推荐,纳入购房租房补贴政策范围。(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超前引进全日制在读博士生,抢占人才引进先机,对有意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两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提前达成“订单式”就业契约,毕业后正式录用。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校博士研究生,给予连续3年,每月2000元的资助。(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薪酬待遇提高至每月3000元,服务期限延长至3年,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加大技能人才选拔激励力度,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并授予“盛京大工匠”荣誉称号。积极推荐、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国际技能竞赛,对取得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资格的选手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50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级一类职业竞赛且获得冠军的选手,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引进并在沈首次购房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近3年获得)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奖励。(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全面实行高层次人才“清单制”、帮办制服务,依托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对相应人才提供“两个清单”(服务清单、政策清单)、免费实行“五个帮办”(引进落户、创办企业、政策兑现、社保医疗、子女就学等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使之真正享受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优质服务。(牵头部门:市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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