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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查景点和旅行社串通收回扣行为

发布日期:2016/6/27 18:42:33 浏览:427

沈阳市旅游委、沈阳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至10月底结束。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沈阳市委、沈阳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至10月底结束。

根据工商部门掌握的情况,当前,沈阳旅游市场存在一些不可忽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旅游合同、一些景区景点点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依然存在。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治理范围包括:沈阳市各旅行社(旅游公司)、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旅游星级饭店及其他与旅游相关的企业。

整治行动中,执法部门将重点查处旅游行业中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景区景点、服务经营单位、商场与旅行社以及工作人员相互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旅游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加大对网络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重点查处旅游商品销售中商标侵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伪造产地,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针对旅游者反映强烈的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将集中开展整治,曝光旅游者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典型案例。

消费提示

防范旅游消费纠纷慎重对待低团费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旅游消费时要牢记“五注意”,以免自身消费权益受损害。

注意一:选旅行社看“三证一险”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还要注意该旅行社是否有相应的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保险、导游等一系列规范管理。

注意二:慎重对待低团费

有些旅行社打着低团费的旗号来吸引消费者,却通过减少旅游景点、降低食宿标准等来赚取利润,极大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注意三:妥善保存消费凭据

旅游期间购物时,消费者须理智,按需购买,切勿盲目跟风。购物前可以上网查询哪些地方有自己想要的商品,尽量选择在大型商圈附近购物,并妥善保存好购物凭证等消费凭据,出现问题时可以据此主张自己的权益。

注意四:签合同应明确收费项目

消费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

消费者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例如给导游和司机的小费、对老年人额外加收的费用,需要额外收费的旅游项目,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注意五:保留维权证据

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

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工商部门和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或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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