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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开始!沈阳各区招录社区工作者!

发布日期:2023/5/29 14:52:31 浏览:216

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以实施补录。

(一)补录时间

补录工作当年完成,原则上补录一次。

(二)补录条件。

补录人选从当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试人员中产生,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审查确定,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补录人员,并通过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新补录人员与当年已转正的新录用社区工作者人数之和,不得超过当年计划招录人数。

十一、待遇及要求

(一)根据有关规定,被录用的人员与沈北新区现有在岗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

(二)被录用人员工作未满五年不得跨区调转。

十二、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招录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纪律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录环节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咨询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考咨询电话:024-31933194??

监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24-89602875

报名二维码

苏家屯区

根据《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8号)、《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沈民发〔2021〕20号)精神,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充和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要求,为加强苏家屯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和部分特定人群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1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6人;

面向苏家屯区已招录的区属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10人;

面向苏家屯区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5人。

具体如下:

招聘类型

招聘街道

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民主街道

4

中兴街道

9

八一红菱街道

2

陈相街道

1

面向苏家屯区已招录的区属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

解放街道

1

民主街道

2

中兴街道

6

沈水街道

1

面向苏家屯区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

需服从分配

5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5年4月10日(不含4月10日)以前、1983年4月10日(含4月10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限沈阳市户籍报考;面向苏家屯区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身份的社区工作者限苏家屯区户籍报考。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10日之前,不含4月10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苏家屯区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身份的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以学信网证明为准,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历证明及本人承诺)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四)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文身,无吸毒史,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入职3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调整岗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根据我市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由所属街道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录取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者解聘。新招录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整岗位。根据市级《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通知》以及《苏家屯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方案》内容要求执行,薪酬体系随着市级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简章及后续公示通过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jtq.gov。cn/)和报名网站(https://sjtsg2023.zhaopin。com)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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