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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养犬管理情况如何禁养哪些犬类怎样文明养犬这里为您讲得明明白白

发布日期:2023/10/19 20:59:12 浏览:19

来源时间为:2023-10-19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无比心痛的事件——一位妈妈带着两岁多的女儿刚走进小区的主干道,一只黑色狗突然朝母女两人攻击过来。母亲见状,赶紧上前赶狗并把小孩护在身后。由于这只黑狗体型较大,这位妈妈虽然尽力驱赶,但小孩仍被咬致肾挫裂伤,转入医院进行治疗。此事引发了全网关注。应该如何文明养犬?沈阳市的养犬管理情况是怎样的?都有哪些大型犬和烈性犬是不准养的?10月18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这些行为违法

202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被视为违法行为。沈阳的职能管理部门表示,对于文明养犬,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自觉遵守《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主动办理《养犬许可证》并按期年审,不得饲养法律规定的禁养犬。

2.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和倒卖《养犬登记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发。

3.犬只死亡或者转让后30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

4.要按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免疫疫苗并进行体检。

5.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公园、广场、纪念性场所、饭店、商店、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娱乐场、航空港、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6.外出遛犬时,要按照有关规定挂犬牌、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尽量避免近距离(1—2米)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员,并携带《养犬登记证》。

7.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装入犬笼;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8.不得携带烈性犬进入养犬重点管理区,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进入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应当将其装入犬笼。

9.不得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发生犬只伤人的,应当立即将受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10.勿让爱犬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及时清理排泄物,并妥善处置(用纸或胶带包好投进垃圾箱),保持城市环境卫生。

11.不要遗弃、虐待爱犬。若不再继续饲养,请为爱犬找好新的犬主或送至沈阳市犬留置所。

12.饲养犬只死亡的,应当及时将犬只尸体送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者埋葬。

处罚内容有这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二条,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遛犬不挂犬牌、不牵犬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许可证》。

3.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对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

4.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2000元罚款。

5.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公共场所内遛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许可证》。

6.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的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许可证》,对个人或者单位处500元罚款。

这些烈犬不让养

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确定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犬共48种,其中烈性犬39种,大型犬9种。

39种烈性犬:藏獒、意大利纽波利顿犬、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拳师犬、杜宾犬、卡斯罗、高加索、纽芬兰犬、可蒙犬、罗威纳犬、灵缇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沙皮犬、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弗兰德牧羊犬、俄罗斯黑梗、比利时牧羊犬、牛头梗、凯丽蓝梗、斯塔福、比特犬、英国斗牛犬、土佐犬、秋田犬、狼青、川东猎犬、中国细犬、昆明狗、中亚牧羊犬、加纳利、马犬、中华田园犬。

9种大型犬: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圣伯纳犬、大丹犬、英国古代牧羊犬、英国寻血猎犬、雪达犬、伯恩山犬、大麦町犬。

什么是“养犬重点管理区”?

《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重点管理区;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外的地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有关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街道、建制镇和人口聚集的具体情况,在养犬一般管理区内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养犬许可证》应该怎样办理?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沈阳实行养犬许可和年检制度。如养犬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个人身份证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

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第一年每只犬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犬收费200元。养犬管理费中包含犬证、犬牌等相关证件制作费用和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及接种等费用,在养犬管理费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对养犬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或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时,能够提供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当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

办理犬证不仅可以在派出所现场办,电脑、手机均可以操作,办证、年审、缴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

律师说法

恶犬伤人犬主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功涵律师介绍,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能够证明被侵权人的损害是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但是即便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具有故意,也不能完全抵消饲养人的过错。

杨功涵提醒,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时,要加强对动物的安全管理,使用犬绳犬链等适当的方式对犬只进行控制,杜绝违规前往车站、商场、医院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携犬乘坐电梯时,应避开高峰时间,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笼等,避免引起动物的应激反应,主动防范动物侵害后果的发生。否则,当动物致人损害后果发生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将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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