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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社保信息异地“互认”

发布日期:2016/6/1 4:05:58 浏览:585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陈婵婵)现住在沈阳的李女士昨天收到一封信,寄信者是“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仔细阅读后她才知道,有了这封信就不必再回到参保地盘锦去进行社保待遇认证了。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局了解到,我省已经开通了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异地协助认证系统,为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开通这一互认系统后,我省居民在省内异地居住者就不必再回到参保地去认证了。如果之前在参保地社保部门留下的联系方式、异地居住地址没有变,参保地社保部门会给身在异地的退休人员邮递过来一份盖有公章的《异地居住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拿着这张表格到居住地区或街道社保窗口就可以办理认证,双方工作人员可以在系统内配合完成认证,以保障异地居住者正常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如果您是在沈阳参保的,但目前在异地居住,尚未接到互认表,也可以到沈阳市养老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2016年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填写,并按上面的相关要求办理。

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已达10万余人。社保部门通过“认证”过程来核实参保者当前的信息,比如是否健在、现居住地等。

《省内社保信息异地“互认”》相关参考资料:
江苏公积金异地互认、长沙公积金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互认、深圳公积金异地互认、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南京公积金异地互认、武汉公积金异地互认、上海公积金异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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