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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公务员:2015辽宁沈阳市直机关遴选90人公告-沈阳人事考试网

发布日期:2015/12/15 16:16:10 浏览:777

:2015辽宁沈阳市直机关遴选9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9:00-17:00。请参加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公告详情如下。更多,请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此次遴选共有30个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共计75个,遴选人数共计90人,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沈阳市2015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1.报考市直机关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区、县(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区、县(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根据《关于转发辽组通字〔2011〕45号文件的通知》(沈组通字〔2011〕27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1)在参(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其中,包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未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机关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未达到规定的服务期年限的;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含试用期)未满3年的;2014年之后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未满的;如行业或系统对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二)考察。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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