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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交车站停用或移位提前10日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7 16:02:39 浏览:343

来源时间为:2020-01-16

近日,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沈阳市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管理规定》,就加强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管理、提升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服务功能做出了一些详细规定。其中明确,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影响线路正常运营,需临时迁移站务设施的,站务设施物业管理者应当按照要求制作临时站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站点的迁移,并在市政工程结束后负责恢复原线路站点的站务设施。被移位或者停用的站位应当提前10日设置公告牌,公告线路、站点的变更信息,直至线路恢复原走向。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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