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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发布实施

发布日期:2020/4/15 20:04:01 浏览:323

来源时间为:2020-04-15

整治100个行政村;开展100个美丽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50处农村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4月14日,记者从市局获悉,为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近日,《2020年沈阳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发布实施。

今年,沈阳将全面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各项任务。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质监测。年底前组织相关地区完成农村“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在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类型设施建设,开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显著提高。此外,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全力实现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年底前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确保整治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在“百村美丽、千村整洁”污水治理方面,沈阳市计划年底前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储存和消纳设施建设,完成50处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确保项目村庄无生活污水地表径流、无黑臭水体、无畜禽粪污直排、未对周边受纳水环境产生危害。

另外,沈阳市还将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与运行管理提档升级。6月底前,相关地区将全面完成2019年29处设施提标改造收尾工作,实现正常运行。同时,结合辖区水体达标要求,启动第二批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沈阳市将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要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档案和台账,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秸秆、农废弃物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农药使用量减少1。在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方面,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粪污处理设施,防止粪污偷排。巩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成果,开展畜禽禁养区常态化环境监督执法,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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