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29
本文转自:东北新闻网
李女士用自己名下价值550万元的住宅,向银行抵押房产借贷378万后,一分钱没有还过!
经过法院调解,答应了分期还款,却还是没有还钱!
进入到执行拍卖程序后,当有人去现场看房时,本来就和李女士一起住在房子里的男子费先生,却忽然表示:“这个房子是李女士租给自己的,一口气儿租了8年,租金140万元。”
两次司法拍卖房子均流拍。
6月28日,银行方面提供了担保后,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执行局到该处房产强制腾房,因家中有老人孩子,经过协商,费先生表示10天内主动搬离。
贷款近400万一分钱没还
李女士的房子位于沈阳市白塔河二路的一高档小区内,价值550万元。
2020年12月18日,李女士以自住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本金为378万,贷款期限为10年,月供4万余元,可是,从第一个月起李女士就没有偿还过银行贷款。之后,沈阳疫情来袭,银行还主动给了李女士6个月的减免政策。尽管如此,李女士仍然没有偿还贷款。
直到2021年10月,银行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起诉之后,她到庭进行调解,最终她答应12月底之前先还我们18万,当时的逾期金额已经23万了,但是之后她还是没有履行任何的还款义务。”银行方面表示。
2021年的12月份,法院向李女士发出了腾房公告,李女士也于今年1月份向法院做出腾房承诺,并写了腾房保证。
不过李女士依然住在这处房子里。
今年3月、5月,法院对这处房产进行了两次司法拍卖,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仅为391万余元。
“当有意向买家来看房时,与李女士共同居住的费先生却表示自己是这个房子的承租人,并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介绍。
费先生表示自己是李女士孩子的父亲,但是两人并没有婚姻关系;在2019年时,李女士将房子租给了自己,租期是8年,租金是140万元。
法官上门强制腾房
“人家租期是8年,租期从2020年一直到2027年,这种情况,肯定不会有人买这个房子了,两次拍卖都流拍了。李女士申请贷款时,说房屋是自住,可到了拍卖环节,这又出了一个承租人,还是李女士孩子的父亲。我们看了他们之间的这个租房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9年,合同当中说依据是《民法典》,但是《民法典》是2020年5月份才向社会公众发布,2021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所以她2019年的合同就写着依据《民法典》。我们认为这份合同是有问题的。”银行方面表示。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查后认为,费先生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李女士和费先生存在真实的租赁关系并支付了租金。
6月23日,法院驳回了费先生的执行异议。
6月28日上午,法院执行局带着搬家公司和提前给李女士一家租好的房屋钥匙,准备上门强制腾房。
房屋内有老人和孩子
上午9时许,法院执行人员来到了李女士的家门口。
经过10余分钟的敲门,房屋内无人应答。与费先生电话联系后,执行法官准备邀请锁王开锁。
这处住宅是指纹锁,锁王开锁难度较大。在物业人员的指引下,执行法官一行人又来到了这处房产的后门。锁王将房门打开,由于是后门,房间大门被杂物堵住,执行人员只能钻进屋内,再从屋内将前门打开。
当执行人员进入房间准备腾房时,忽然一名女子抱着孩子从保姆房中出现。
该女子正是被执行人李女士。随后,孩子的父亲费先生也赶了回来。费先生的母亲也在这个房子里居住。
“按照法律规定,我这个异议刚被驳回,你们不能处分这处房子。”费先生表示。
“强制腾房是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房屋的处分,对房屋的处分是指拍卖、变卖等。现在银行已经提供担保了,我们就应该进行腾房,如果你们不配合,那么就可以强制腾房。”执行法官解释。
不过,因为房间中还有老人和孩子,为了不给老人和孩子造成影响,执行法官与费先生进行了沟通。
费先生表示可以在10天内自行腾空这处房产,并将在7月5日前将5万元保证金全部缴纳到法院。
法院于是中止强行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