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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男子6次故意损坏收到的快递后,向快递公司“理赔”,被以诈骗罪刑拘

发布日期:2022/11/24 15:52:31 浏览:108

来源时间为:2022-11-22

辽宁男子6次故意损坏收到的快递后,向快递公司“理赔”,被以诈骗罪刑拘

2022-11-2204:29:43来源: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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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发生一件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诈骗案。男子王某在收快递时,由于发现所收物品在运输过程中,被快递公司损坏了,故向快递公司索赔。就是这一次再也正常不过的理赔经历,王某产生歹念。

后王某将一个“葫芦”从沈阳保价寄到家中,收货人信息全部写其本人的,等收到货后,其就故意将“葫芦”损坏,然后伪造这个“葫芦”的购买记录是1300元。后顺利通过理赔。有了这一次成功经验。其开始将“理赔”金额翻倍的往上涨,直至最后一次“理赔”5180元时,被快递公司发现了猫腻。

后快递公司报警求助,并将王某一年只寄过6次快递,6次全部“理赔”这一情况与证据交予办案民警。后通过调查取证,王某总共“理赔”17180元。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以案说法:

案发后,王某一直在强调其家庭条件不好,手头拮据才会做出这种糊涂事。这种理由,法律自然不会认可,也不会从轻处罚。

不得不说,王某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只是其没有把小聪明用到正道上,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等待王某的,也只有法律的制裁了。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两年内3次实施诈骗或单次诈骗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就要接受刑事处罚。在这个入刑门槛以下的,将接受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王某半年内前后6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快递公司17180元。即无论是从次数上看,还是从诈骗金额来讲,其均应被刑事处罚,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拘役。当然,如果王某积极退赃或赔偿快递公司的损失获得谅解,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

最后,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再隐蔽的作案手法,也一定会有被揭穿的一天。何况大数据时代,每一次的违法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等到案发时,将会被一次性清算。因此,切勿以身试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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