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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2/6 20:03:43 浏览:69

来源时间为:2022-12-5

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2-07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4、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5、贷款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1幢在建工程-生产厂房及其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上述在建工程建成后,形成的具备抵押登记条件的房产及其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抵押物名称:生产厂房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

坐落(所在地):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2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27170号

总土地面积:45576.95平方米

生产厂房所占土地面积:29585.33平方米(预估)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抵押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抵押协议、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不动产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的要求进行,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2-07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部分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千万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3、负责人:黎鹏

4、成立日期:1999年03月24日

5、营业场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

6、经营范围:办理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贷款期限:2年

3、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4、借款条件: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提供质押。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2-07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项。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5.45万股,已于2022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2年11月8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2,463,899股变更为92,618,399股,注册资本由92,463,899元变更为92,618,39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上网公告附件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12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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