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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18 13:35:49 浏览:212

来源时间为:2023-04-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

3、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合同主要条款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投资方向、金额、期限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是在自有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权限、审批流程,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9证券简称:辽宁成大公告编号:临2023-02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公司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公司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公司是广发证券的股东,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1名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密切与广发证券联系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和监督本次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同意该关联交易。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市值位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广发证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主要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林传辉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21,087,664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广发证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617,256,282,027.40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0,145,632,761.88元

营业收入:25,132,014,418.00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9,282,812.63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A股1,250,154,088股,占其总股本16.40;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H股115,300,000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其总股本1.53。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除此以外,本公司与广发证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含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情形,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9证券简称:辽宁成大公告编号:临2023-03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占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总裁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3-024)。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应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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