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16-00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2月4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侯连君先生、于志刚先生、马炫宗先生、丛峻先生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原激励对象吴绪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8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原激励对象付艳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考核结果为D级丧失当期解锁资格,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因此决定对付艳茹一期解锁股份数84,240股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共计131,040股,占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53,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36。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侯连君先生、于志刚先生、马炫宗先生、丛峻先生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实施完成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641,4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由授予日2014年6月19日的3.02元/股调整为1.51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侯连君先生、于志刚先生、马炫宗先生、丛峻先生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31,0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62,354,536元变更为962,223,49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62,354,536股减至962,223,496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需调整部分条款,因此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2,354,536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6,235.4536万股,普通股96,235.4536万股。
修订后: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2,223.496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6,222.3496万股,普通股96,222.3496万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附件一: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689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16-00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2月4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1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外,其余14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2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对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8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原激励对象付艳茹经考核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合格,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考核结果为D级丧失当期解锁资格,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同意董事会决定对付艳茹一期解锁股份数84,240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31,0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62,354,536元变更为962,223,49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62,354,536股减至962,223,496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需调整部分条款,因此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2,354,536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6,235.4536万股,普通股96,235.4536万股。
修订后: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2,223.496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6,222.3496万股,普通股96,222.3496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9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16-01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吴绪波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800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下同)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原激励对象付艳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考核结果为D级丧失当期解锁资格,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因此决定对付艳茹一期解锁股份数84,240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62,354,536股减少至962,223,496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