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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16/4/18 10:10:32 浏览:1430

(原标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证券简称:沈阳机床公告编号:2016-1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的通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1日开市起停牌5个交易日,并于2016年4月11日发布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7)。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18日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10证券简称:沈阳机床编号:2016-1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关锡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其中,沈机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含)30,000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含)18,796,992股,最终的认购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除沈机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沈机集团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4月18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5.96元/股。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沈机集团不参与询价,但按照询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7,969,924股(含187,969,924股)。在前述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沈机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智能机床产业化升级项目

138,696.75

138,000

2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34,670.00

34,500

3

技术创新平台项目

45,751.55

45,500

4

偿还银行贷款

82,000

82,000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不超过300,000万元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及早启动市场开拓、研发及产品升级的相关工作,顺利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上市地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分红派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享有该等分红派息。在本次发行日期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制作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与沈阳机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6-20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董事会将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6-2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

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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