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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沈阳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15/11/2 13:42:24 浏览:521

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1日印发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5]152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410股票简称:沈阳机床公告编号:2015-8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5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


4、本次董事会由关锡友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0证券简称:沈阳机床公告编号:2015-8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3.90元/股调整为13.88元/股。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7,410,070股(含237,410,070股)调整为不超过237,752,160股(含237,752,160股)。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仍为不超过330,000万元。


一、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公司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3.9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含)237,410,070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30,000万元。根据相关议案,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14年度利润分配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765,470,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31万元(含税)。201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5日。


目前,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3.90元/股调整为13.8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3.90元/股-0.02元/股=13.88元/股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37,410,070股调整为不超过237,752,160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330,000万元/(13.88元/股)=237,752,160股(取整数)


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保持不变,认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410股票简称:沈阳机床公告编号:2015-8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5∶00至2015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10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对象


2.4发行数量


2.5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8上市地


2.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7.《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与证券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西藏紫光智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西藏紫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7届8次、7届13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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