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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发布日期:2015/11/5 2:05:58 浏览:472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506.4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6.0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1.88%、3.39%。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班子成员及广大员工团结奋进,圆满地完成了2014-2015采暖期的供热任务。供热运行结束后,公司积极布局、组织热源、热网建设及改造优化工作,严把“三修”的质量和进度,做好下采暖期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对现有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逐一梳理更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与成本控制能力,力争在2015-2016采暖期实现主业盈利水平的提升。同时,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积极筹备非公开发行事项,本次发行旨在整合集团内部供热相关资产,减少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实现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沈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92证券简称:惠天热电公告编号:2015-4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5年8月12日下午2点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5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授信贷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5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廊热力向关联方惠涌公司出售热量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久旭、徐朋业、赵诚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5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原“沈阳惠天热电第九供热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南二经街87号


法定代表人:徐朋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供热服务,供热技术咨询;供热工程施工,供热设备安装;水暖材料零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金廊热力全部注册资本的51;沈阳世纪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金廊热力全部注册资本的49。公司与世纪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1、201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2014年末,资产总额:7784.11万元;负债总额:4960.2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2823.8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4579.64万元;利润总额:1785.48万元;净利润:1308.97万元


2、2015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015年3月末,资产总额:5899.54万元;负债总额:3054.5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2845.02万元。2015年第1季度,营业收入:2376.09万元;利润总额:28.51万元;净利润:21.39万元


四、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授信期限届1.57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0。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徐朋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7724.08万元。主营业务:城市供热服务,锅炉安装。成立时间:2005年7月26日。股东: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1.25股权)、沈阳众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持有8.75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2、关联关系说明


惠涌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该关联人和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惠涌公司2014年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73,966.15万元,净资产为-12,182.2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0,232.81万元,净利润为-2,103.78万元。


(三)关联交易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市政府“拆小并大”的工作要求,惠涌公司铝镁锅炉房(包括有色锅炉房)小热源拆除后,为保障该区域居民冬季供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廊热力兴盛热源拟为惠涌公司的铝镁锅炉(包括有色锅炉房)冬季采暖期居民供热提供热量。


预计2015-2016采暖期上述热费发生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2、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金廊热力2014-改造工程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92证券简称:惠天热电公告编号:2015-5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14:30


6、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15:00至2015年8月31日15:00。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5年5月15日、6月10日、8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5年8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15年8月27日—28日期间上午9点至下午4点(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惠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传真:024-22939480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附件一: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具体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并在其栏内划“√”。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件二: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


证券代码:000692证券简称:惠天热电公告编号:2015-5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下午3点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尔滨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日


证券代码:000692证券简称:惠天热电公告编号:2015-5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扩大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增加《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自2015年8月11日起,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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