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5-004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1月5日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1,3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56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68万股,2014年11月4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15,068万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50,68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7,260,000股
二、股东履行承诺限售承诺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持有人郭跃进、陈少巧、郭兰伟、朴昌建、解天骏、段立彦、金顺姬、朴燕、袁建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侯卫李延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