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4年10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萃华珠宝
指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468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4年10月16日(T-6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缴纳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4年10月24日(周五)
《发行公告》
指《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4年10月20日(T-4日)至2014年10月21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4年10月21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系统收到9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09元/股-11.94元/股,申报总量为276,340万股。经核查后,其中2家网下投资者未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及关联关系核查表,上述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家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申报总量为440万股;9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报总量为275,90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1和附表2
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174家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1.92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11.93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1.93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1.93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为11.94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和申报价格为11.9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等于1,080万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3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27,9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0.12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1.9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11.9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1.9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1.93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分类代码:C18),截止2014年10月2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5.45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4年10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含10月21日)
2013年每股收益(元/股)
2013年静态市盈率(倍)
600612
29.78
1.40
21.27
002345
9.33
0.21
44.43
002574
11.77
0.12
98.08
600655
8.92
0.33
27.03
算术平均
30.91
数据来源:WIND、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注:明牌珠宝由于市盈率偏高,不纳入平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1.92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7.2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2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报价格为11.93元/股且申报数量大于1,080万股和申报价格等于发行价格11.92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6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14家,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244,20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244,200万股。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本次网下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1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1.93
2,300
2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3
2,300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11.93
2,300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1.93
2,300
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93
2,300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中行-兴业信托1号投资组合
11.93
1,800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1.93
2,300
8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1.93
2,300
9
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1.93
2,300
1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3
2,300
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1.93
2,300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3
2,300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11.93
2,300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
11.93
2,300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3
2,300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1.93
2,300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筹外福利资金集合计划
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