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大厅迎来改革后工商登记第一人(右)。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吴双摄
手头钱不充足、民宅当办公场所,照样能开公司!
昨日,沈阳市民熊女士成为工商登记审批制度改革后,和平区乃至沈阳市在住宅楼里办公司的第一人。
昨日上午9时,在沈阳市和平区市民服务中心工商行政审批窗口,熊女士将产权证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之后,将公司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交给熊女士。
随后,她又将股东协议和住所合法使用证明交给工作人员进行验审,不到一个小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拿到手。熊女士介绍,从准备材料到执照办下来,整个过程也就是一周左右的时间。
作为代办人,熊女士介绍了老板办公司的经历:“原来打算租个写字间注册公司,但是写字间费用挺高的,后来听说工商审批制度改革,民宅就可以做办公场所,就一直等到了今天,没想到还成为第一人了。”
按照目前市价,租同样大小的写字间与租用民宅相比,价格至少要高一倍左右。熊女士说,用民宅作办公场所,就可以节省下资金用于公司日常周转,等以后资金充裕再租用写字间或者一楼网点进行扩大经营。
焦点问题
民宅办公司会不会扰民
和平区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以前租用民宅做办公场所,需要所在社区开证明,然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审批手续。
现在则采取办理人作出承诺、相关部门事后监督的办法,以这种宽进严管的方式保证用民宅注册的公司不打扰到周围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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