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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9/11 18:10:09 浏览:348

证券代码:600306证券简称:*ST商城公告编号:临2016-066号

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日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再次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8日起停牌,2016年7月21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号),确定此次出售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8日起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8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6-057号),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的股权。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99.82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茂如。沈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铁西百货0.18股权,铁西百货注册资本:5,712万元,业务性质:商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国内一般商业贸易。住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16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奇。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资产出售,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细节仍在与相关方及有关部门沟通,尚未最终确定。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构成借壳上市,不涉及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公司及交易对方等相关各方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多次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交易方式、标的资产范围、相关的银行债务处理等多项内容。2016年7月22日,公司与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莱茵城置业”)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向莱茵城置业出售公司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的股权。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拟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自停牌以来,各中介机构陆续进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五)需要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内的相关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截止目前,尚未启动相关前置审批工作。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2016年7月2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尚需就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银行债务等所涉及的相关具体事项做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同时,相关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相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和完善。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特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予以公告与复牌。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306证券简称:*ST商城编号:临2016—06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8日起停牌,2016年7月21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号),确定此次出售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8日起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8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6-057号),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9月7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公告:临2016-066号)。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交易方式

出售公司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的股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的股权。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99.82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茂如。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铁西百货0.18股权,铁西百货注册资本:5,712万元,业务性质:商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国内一般商业贸易。住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16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奇。

(二)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资产出售,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细节仍在与相关方及有关部门沟通,尚未最终确定。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构成借壳上市,不涉及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公司及交易对方等相关各方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多次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交易方式、标的资产范围、相关的银行债务处理等多项内容。2016年7月22日,公司与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莱茵城置业”)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向莱茵城置业出售公司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的股权。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拟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自停牌以来,各中介机构陆续进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五)需要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内的相关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截止目前,尚未启动相关前置审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2016年7月2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尚需就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银行债务等所涉及的相关具体事项做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同时,相关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相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和完善。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沈阳商业城、沈阳商业城股份、沈阳商业城集团投资、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范本、董事会议案规则决议、选举产生临时董事会、沈阳 临时电、沈阳办理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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