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98证券简称:沈阳化工公告编号:2016-04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6年12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壮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内控审计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且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相关审计费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6-047《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6-046的相关内容。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证券简称:沈阳化工公告编号:2016-04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6年12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
4、会议主持人及列席情况:本次会议由许卫东主持,无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6-047《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证券简称:沈阳化工公告编号:2016-04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6年12月13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5:00至2016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六)出席对象1.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内控审计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12月14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6-044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12月14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6-047号《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冬生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邮政编码:110141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2.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8;
2.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