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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聚乙二醇化重组假丝酵母尿酸氧化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3 17:53:42 浏览:493

来源时间为:2017-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聚乙二醇化重组假丝酵母尿酸氧化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生制药”)成立于1993年,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益比奥、rhEPO)、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特比澳、rhTPO)、重组人干扰素α2a(因特芬)和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英路因)。

随着三生制药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国内外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实现国家新药的应用,三生制药拟投资增加聚乙二醇化重组假丝酵母尿酸氧化酶(SSS11)生产。本项目实施通过购买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以满足该项目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秀伟

联系电话:024-2538625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增磊

联系电话;024-24520946-1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流程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1.调查分析和工程方案制定阶段;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工程分析、污染控制和事故风险防范、大气环境影响为评价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项目自公示起公示10个工作日。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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