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讯(记者吴宏、包晗)7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和辽宁省《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沈阳市工商局全面实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营造了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激发了创业活力,催生了发展动力。
截至6月末,沈阳全市实有各类企业146771户,注册资本总额8209.75亿元,其中内资企业142025户,注册资本总额6089.26亿元;外资企业4746户,注册资本总额2120.49亿元。上半年,全市共新登记各类企业13801户,同比增长61.18。注册资本(金)总额475.07亿元,同比增长140.57。其中新登记公司11363户,同比增长75.11;新登记公司注册资本总额450.43亿元,同比增长171.33。从产业分类看,新登记企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为10719户,占新登记各类企业的77.67。从出资额看,注册资本最多的为19.24亿元,最少的仅为1元。从缴付方式看,章程约定注册资本“零首付”的5915户,占新登记有限公司总数的57.34。从出资期限看,章程规定出资期限最长的为50年。从住所情况看,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的共有2892户,超过新登记公司的1/4。
据了解,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沈阳全市于今年1月1日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改革实施半年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取得显著成效。为让企业充分掌握改革内容,用好用足政策,市工商局除在各大媒体、工商网站广泛宣传外,先后召开研讨会、培训会5次,参加人员600多人,走访企业、基层单位50余次,网站宣传点击10万多人次。印制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示单》1万份,要求各登记窗口随时进行宣传,引导投资者既要用好用足政策,又要实事求是、守法经营。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还按照企业年检制改为年度报告制的要求,组织全系统基层单位积极开展了企业年报填写指导工作,指导企业实事求是、正确填写年报,并按规定自行公示,受到企业普遍欢迎。为了认真开展对基层工商登记指导工作,市工商局先后将改革方案和修订后的《公司法》等30多个法规、政策,发布在工商网站,工商系统人员访问达6000人次。在全系统认真解读了《改革方案》,针对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和发布了《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解答》等4项指导意见,并先后出台了《市场主体日常行为监管办法》等32项与改革相配套的意见、方案、办法等,对全系统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