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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0700:08:00来源:(北京)分享到:(原标题: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1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丽致酒店M层紫轩文化会议中心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景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2,717,537股,占公司总股本385,106,373股的47.44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66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6名,代表股份135,317,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377;其中一名股东(持有股份5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3.6586)同时进行了网络和现场投票,以其第一次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统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906,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0967;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55,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1;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8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78。
2.2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2.3审议并通过了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1;反对52,812,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8;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81;反对2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9;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2.4审议并通过了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2.5审议并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2.6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2.7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股份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2.8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1;反对52,812,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8;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81;反对2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9;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2.9审议并通过了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1;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8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78。
2.10审议并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1;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8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78。
2.11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5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5;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5;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128,351,847,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0;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4;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5。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0;反对52,812,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8;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4;反对2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9;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0;反对52,812,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8;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4;反对2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9;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0;反对52,812,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8;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4;反对2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9;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5;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0;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4;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5。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1,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0;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24;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4,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5。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8,35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5;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5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5;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3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1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4.1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2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3审议并通过了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4审议并通过了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5审议并通过了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6审议并通过了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7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1;反对52,812,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8;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81;反对212,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9;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8审议并通过了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9审议并通过了担保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10审议并通过了赎回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11审议并通过了挂牌转让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4.12审议并通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19,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286;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68,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99;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8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6,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5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5;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52,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2465;反对52,81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33;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41;反对211,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1;弃权1,553,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1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银伟、刘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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