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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22年督办、档案管理平台建设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15:52:48 浏览:296

行审核,通过后交由领导进行审批。

⑨事项催办:督办人可以向任务主办/协办人发送事项催办,任务主办/协办人收到消息通知后,需要及时反馈。

⑩办结归档:督办人负责事项办结最后确认,提交事项办结报告并归档。需和档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1项

11.70

2

办公软件

档案管理系统

一)总体技术要求

1.软件架构

①系统主体要求B/S方式来进行软件部署,软件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的开发接口,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

②要求能够支持目前通用的各类操作系统环境,包括WindowsServer、Redhat、Ubuntu、银河麒麟、中科方德、统信UOS等主流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应具有适配认证。

③Web应用服务器支持主流中间件产品,如Weblogic、Jboss、Tomcat、Nginx、金蝶中间件,东方通中间件等。

④数据库应支持Mysql、Postgresql、人大金仓、达梦主流数据库。

2.性能需求

①系统应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不小于100人。

②全文检索百万目录数据量,检索客户端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③系统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1000小时。

④系统恢复时间小于8小时。

⑤批量PDF转换、OCR识别等均支持大批量数据一次性实施。

3.合规性要求

统一规划。学院各部门的软件系统建设要纳入学院总体规划之中,所有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学院的总体规划,在技术上接受信息化工作处评估。

统一技术标准。各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在实施时必须统一技术标准,在智慧校园的基础上实施系统开发,以保证各子系统与数据共享平台的无缝集成,实现数据共享。

统一信息系统安全标准。所有软件系统建设后必须符合《教育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中对高校主要信息系统建议等级要求,并通过相应级别的等级保护测试。

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要与数据中心对接,签订《数据中心接口对接协议》,并按协议规定开放系统接口,数据设计符合信息标准及接口规范,提供数据列表清单等,易于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应用集成。

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网页版(PC端)、手机APP应用要与学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确保师生用户只输入一次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到所有系统。

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手机APP必须支持H5界面访问,为相关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免费提供应用访问接口,便于与学院校园移动平台进行对接嵌套、迁移,同时也要满足统一身份认证对接与数据提取的工作。

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功能齐全,满足需求;通用、扩展、易操作,同时通过相应级别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试。

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建设时,提供需导入的历史数据及相应数据规范或数据模板,如学院有相应的原始数据可由信息化工作处提供。

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所产生的数据需提供给信息化工作处,使得各项数据可被查询、调用、使用等处理。例:“专业的教学资源库建设,可提供学生学习时长、学生学习次数、下载课件次数、教师答疑次数等”,可为学院今后的考核提供数据支持。

确保新建应用系统或平台的数据接口、身份认证接口开放,并将相关信息告知信息化工作处,若有必要,信息化工作处将与软件公司确定相应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17修正)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4号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档办发〔2016〕1号)

GB/T39784-2021《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GB/T31914-2015《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指南》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DA/T77-2019《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

4.功能要求

①应支持对多个全宗、多个档案门类的集成管理,应支持对每个全宗内不同门类档案实施不同的分类方案。

②应具备自定义和维护处置行为的触发条件功能,不限于时间触发和事件触发,具备触发的事件管理,允许授权用户修改或重新定义保管期限、处置行为及触发条件。

③系统应具备维护电子档案各组成部分及相关数据之间、电子档案与电子档案之间的关联功能:应支持在电子档案数字对象与其目录数据、元数据之间建立关联关系,应支持多个电子档案之间建立关联关系。

④支持各部门按档案部门设立的分类方案、档案元数据进行独立档案的整理,分类,数据著录,并进行档案预归档,由档案部门检测、审核并归档。

⑤具备纸质档案数字复印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功能,并支持图像内的文字检索。

⑥支持即时扫描功能。

⑦在线浏览支持文本文件(版式OFD、PDF、PDF/A;流式WPS、WPSX、RTF、DOC、DOCX;纯文本TXT;可扩展标识语言文件XML;数据库XLS、XLSX;网页HTML;幻灯片PPT),图像文件(TIFF、JPEG、PNG),图形文件(二维SVG、SWF、WMF),音频文件(MAV、MP3),视频文件(MPG、MP4、FLV、AVI)。

5.安全性要求

需建立数据存储和传输的安全机制、需支持三员管理。需采用数字签名和电子签章技术保证数据单元来源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数据、防止人为伪造或抵赖。

6.系统间智能互联需求

需支持LDAP协议、OAuth2协议、OpenIDConnect和SAML2.0IdPs身份代理,实现统一身份管理;需对外提供文档化的API接口,支持二次开发实现和其他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需支持从物联网设备中直接获取数据。

7.硬件设备及基础软件需求

需提供满足档案管理系统正常运转的硬件设备(服务器),及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浏览器)。

8.售后服务需求

应能根据学院反馈和业务升级进行新特性的更新和改进,应能保证学院所购买的产品功能终身享受免费更新服务,其他部分保修服务期限应不低于1年;保修服务期限外应能及时响应,并且收费应与当时的市场价格持平;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

9.知识产权需求

应能提供本系统的软件著作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系统中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二)系统模块及功能

包含核心模块、档案管理模块、档案利用模块、档案整理和预归档管理模块以及档案库房业务管理模块。

1.核心模块包含元数据管理、元数据方案管理、多全宗管理、分类方案管理、保管期限与处置行为管理、智能动态表单、可视化流程管理、库房配置、审计管理、日志管理、机构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用户管理、统计管理。。

①支持对多个全宗、多个档案门类的集成管理,支持对每个全宗内不同门类档案实施不同的分类方案。

②具备自定义和维护处置行为的触发条件功能,不限于时间触发和事件触发,具备触发的事件管理,允许授权用户修改或重新定义保管期限、处置行为及触发条件。

2.档案管理模块:包含档案接收、档案检测、档案管理、档案查询、全文检索、在线浏览、档案续存管理、档案冻结管理、档案移交管理、档案销毁管理。

①具备四性检测功能。

②具备纸质档案数字复印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功能,并支持图像内的文字检索。

③系统具备维护电子档案各组成部分及相关数据之间、电子档案与电子档案之间的关联功能。

④支持在电子档案数字对象与其目录数据、元数据之间建立关联关系,支持多个电子档案之间建立关联关系。

⑤支持即时扫描功能。

3.档案利用模块:包含档案查询、在线浏览、借阅利用、专题管理、编研管理。

在线浏览支持文本文件(版式OFD、PDF、PDF/A;流式WPS、WPSX、RTF、DOC、DOCX;纯文本TXT;可扩展标识语言文件XML;数据库XLS、XLSX;网页HTML;幻灯片PPT),图像文件(TIFF、JPEG、PNG),图形文件(二维SVG、SWF、WMF),音频文件(MAV、MP3),视频文件(MPG、MP4、FLV、AVI)。

4.档案整理和预归档管理:支持各部门按档案部门设立的分类方案、档案元数据进行独立档案的整理,分类,数据著录,并进行档案预归档,由档案部门检测、审核并归档。

5.档案库房业务管理:包含实体档案入库管理;上架管理;档案下架;档案顺架管理;档案出库管理;档案清点审计管理。

1项

11.70

软件费用合计

23.4

三、数字资源建设

序号

类别

名称

审核指标

审核数量

审核价格

(万元)

1

数字资源建设

档案整理、数字化

近5年或不大于500盒(2CM)的纸质文书档案的规范化整理,遵循如下政策法规、标准:

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DA/T13-2022《档号编制规则》

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68.4-2022《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

近5年或不大于1万条的纸质文书档案目录数据的编制,遵循如下政策法规、标准:

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18-2022《档案著录规则》

近5年或不大于10万页的纸质文书档案纸质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为JPEG格式、PDF格式各一套),遵循如下政策法规、标准:

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

1550张纸质照片档案的规范化整理以及数字化工作,遵循如下政策法规、标准:

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

DA/T50-2014《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50个实物档案的规范化整理以及数字化工作,遵循如下政策法规、标准:

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

DA/T89—2022《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

采用移动硬盘或光盘在项目中期、后期分别对目录数据、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PDF文件以及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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