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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22年督办、档案管理平台建设及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15:52:48 浏览:301

过程产生的文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1项

4.50

数字资源建设合计

4.50

合计

29.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以自行远程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在开标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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