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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事考试网:2023年二建考试报名时间3月20日

发布日期:2023/3/17 11:24:55 浏览:64

来源时间为:2023-12-31

辽宁2023年二建考试报名时间3月20日9:00-3月29日24:00,资格审查3月20日-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缴费时间3月20日9:00-4月2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9日9:00-6月3日24:00,考试时间6月3日、4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辽人考函〔2023〕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的说明》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三科)。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附件《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科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按《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附件(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以及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合格证书在辽宁省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时间

6月3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3日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4日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采用“卷卡合一”形式,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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