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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21 10:55:09 浏览:2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准确刊载公开发布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政府公报》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纸质公报向全省乡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务公开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发放,公众、社会单位可到省、市、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查阅。也可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或关注“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随时获取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辽政发〔2007〕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十五”期间,全省旅游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实施大旅游发展战略,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培育旅游市场,加强旅游管理,促进了全省旅游业全面、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在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安置劳动力就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成就,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加快全省旅游业的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市人民政府等55个单位为“全省旅游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柳秀芝等150名同志为“全省旅游工作先进个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政府、各旅游企业和旅游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旅游强省,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旅游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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