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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代理退保”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3/12/1 16:43:58 浏览:29

来源时间为:2023-10-13

为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期间,太平人寿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守国参与录制沈阳广播电视台FM98.6全媒体节目《博文说保险》,向广大公众普及保险知识,深度破解“代理退保”乱象,提高消费者保护个人资金、信息安全的能力。

赵守国作为太平人寿辽宁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在节目中从专业的角度阐述了近年来“代理退保”等灰色、黑色产业链衍生的原因及特征,并通过太平人寿辽宁分公司连续多年客户保单13个月、25个月继续率保持在双95以上的数据,说明实际真正想退保、要退保、有主观退保需求的客户并不多,而近年涌现的所谓“代理退保”乱象是带有明显误导消费者和“带错节奏”的非理性现象,是当前国内保险经营和消费领域的“牛皮癣”症状,直接误导、诱发了一些“非理性退保”的情况。同时,赵守国明确“保险单”从法律角度讲是一种民事合同,并综合《民法典》、《保险法》、《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阐述保险合同订立后,只有两种法律形态,即“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其中发生保险事故理赔或者达到约定期限满期终止,这两种情况下叫合同正常终止。除此之外,均为“非正常终止”。非正常终止,又分3种法律适用,分别为“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撤销”。非正常终止的保险合同有着明确的法律认可的流程及依据,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后果。提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代理退保,对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有非常大的风险隐患,同时会彻底失去保障,在风险发生时将遭受更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因小利失大利。最后,赵守国指导消费者如何辨别“代理退保”的套路,并通过业内大量法院判决案例证明,许多被误导、唆使非理性退保的客户,在收到法院合同有效的裁定书后,表示其实是清楚合同有效的,就是被蛊惑、误听误信了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或因侥幸心理驱使。

通过本次《博文说保险》节目,让广大公众了解到了“代理退保”带给金融消费者的危害,增强了社会公众的金融安全意识和合法维权意识。接下来,太平人寿辽宁分公司将持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将打击“代理退保”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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