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维护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自2015年起国务院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和(国发〔2016〕38号),对720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不含涉密文件)。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情况和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2016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对1990-2013年市政府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文件进行再次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经结束。本次清理的文件经有关部门初审,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拟宣布失效114件、予以修改39件,现将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1990》相关参考资料:
沈阳市人民政府通告、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大东区政府、沈阳市和平区政府、沈阳市人民宾馆、沈阳市人民食品、沈阳市人民电影院、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