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沈阳市现有出境领队人员2966人,其中约有1400人的领队证是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颁布实施前取得的,这部分人员虽然持有领队证但未取得导游证。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这部分领队人员的领队证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10月1日。届时会出现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未取得导游证的领队人员将无法从事出境领队工作,造成出境领队人员断崖式缺失,严重影响沈阳市正常开展出境旅游业务。二是这部分领队人员将因为领队证失效而失去现有工作岗位。经过市旅游委员会对全国部分主要旅游城市的调研结果表明,这也是全国旅游行业普遍性的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沈阳市旅游委员会于2015年9月11日向国家旅游局报送了《关于解决沈阳市出境领队人员短缺问题的建议》。提出两项建议,一是建议延长没有导游证领队人员领队证的有效时间。二是建议为没有导游证的领队人员单独开设导游资格证考试。
经过积极沟通,2016年3月5日,国家旅游局印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无导游证领队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6]45号)。同意2013年10月1日前取得领队证但无导游证的人员领队证的过渡期从2016年10月1日顺延至2017年10月1日。同时,国家旅游局印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无导游证领队人员导游员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6]46号),同意为无导游证的领队人员于2016年4月24日开展导游资格考试。国家旅游局的这两个通知印发到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3月18日,沈阳市旅游委员会对全市出境社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无导游证领队人员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无导游证领队人员导游员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预计沈阳市将有千余人参加这次考试。
国家旅游局采纳沈阳市提出的两个建议,消除了由于无导游证的领队人员,在有效期满后旅游团队缺失领队人员的潜在影响,同时也解决了没有导游证而持有领队证人员工作的实际问题,将对旅游业推进改革创新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