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沈阳 > 下设单位 > 正文

沈师法学院与沈北新区法院互设基地

发布日期:2016/8/2 10:57:20 浏览:460

摘要:日前,为了增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就业能力,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教学实践基地。沈北新区法院亦在沈师法学院设立了法官培训基地,为法官们提供深造充电的机会,推进法学理论研究,提升法官法学知识素养。

沈阳师范大学

日前,为了增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就业能力,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教学实践基地。沈北新区法院亦在沈师法学院设立了法官培训基地,为法官们提供深造充电的机会,推进法学理论研究,提升法官法学知识素养。6月29日,沈师法学院院长单晓华及学生一行20余人来到沈北新区法院,与沈北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献生及各部门负责人、干警一起举行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沈师法学院聘请侯献生院长为客座教授,聘请杨蓉芳专职委员、朱晓光庭长为兼职教师。法院聘请沈师法学院院长单晓华院长为审判顾问,聘请王旭伟副院长、马乐副教授为咨询专家。双方互相颁发了聘书,建立了人才双向交流机制。随后,单晓华院长介绍了沈师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向指导法官对该校前几批实习生耐心教导表示感谢,并对两个基地今后的发展提出殷切希望。侯献生院长指出,两个基地的建立,必将有利于实现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资源与高等院校的法学理论的对接,有利于推动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高校与司法机构的优势互补。今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基地培训、交流、研究的功能,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最后,单晓华院长与侯献生院长共同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双方人员合影留念。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