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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优先保障儿童和孕产妇医疗救治

发布日期:2020/2/19 19:51:00 浏览:235

来源时间为:2020-02-19

本报讯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沈阳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将其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布局,在医疗救治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目前,市卫健委确定沈阳市妇婴医院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孕产妇医疗救治和助产市级定点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儿童医疗救治市级定点医院,做好病例集中救治工作。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压实主体责任,保障儿童健康和孕妇安全。

通知下发后,市妇婴医院迅速组建孕产妇疾病救治抢救团队,组织医护人员与市六院专家对接,接受严格培训考核,为定点医院新冠肺炎转诊前工作做好准备。在保证急诊病人得到有效及时救治前提下,合理安排孕检、生殖周期,减少患者来院频次。精确超声预约患者检查时段,保证患者30分钟内做完检查。制定应急预案,根据患者收治情况启动1级、2级、3级应急床位调整预案,合理调配房间,加速患者周转。

市儿童医院立即成立重症医师团队及护理团队,随时可调配到市六院开展14岁以下确诊患儿的救治工作。并对该院发热门诊进行了改造升级,分区域设置普通儿童就诊门诊和发热门诊,并配备诊疗所需仪器设备及药品。诊室内安装视频及床头呼叫系统,配置多个取暖设备,保证室温20℃以上,每个房间配备专用的紫外线消毒设备,有效清除病毒。还针对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规范了问诊筛查内容,将来自疫情发生地区、外地返回居住地儿童作为重点人群,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进行筛查登记,以便追溯,合理调整儿童保健门诊等一般性保健服务。

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救治预案,细化救治流程,优先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病例的发现、报告、会诊、转诊、救治等工作。妇保门诊、儿保门诊取消面对面检查及入户访视,建议妇保医生和儿保医生采用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对辖区内孕产妇和0-6岁儿童进行健康指导,做好流动儿童和孕产妇的健康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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