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沈阳 > 下设单位 > 正文

转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沈政办发〔2012〕51号)

发布日期:2020/3/3 0:10:03 浏览:28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政府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沟通协调和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再评价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制度体系设计,组织本级预算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并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县(市)、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级预算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各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分管、由政府预算单位以外的项目单位实施、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支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级审计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实施绩效审计和绩效监督。

2.科学规范,突出重点。建立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考评机制。

3.积极试点,循序渐进。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试点。

4.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评价指标要科学,基础数据要准确,评价方法要合理,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二、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运用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说明书,报送支出绩效目标。报送的支出绩效目标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达到的,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预算绩效计划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并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是否体现节俭原则等。绩效目标不完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应要求报送单位调整、修改;审核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

(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五)绩效评价实施管理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实施绩效评价要编制绩效评价方案,拟定评价计划,选择评价工具,确定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指标。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向预算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预算绩效报告,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对于没有达到绩效目标的须说明理由。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通过分析评价结果,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会同审计部门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绩效监督和绩效审计工作。

(六)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

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监督。

三、具体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政府及各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工作平台。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级审计部门要将绩效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积极探索实现绩效审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客观反映财政支出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整改。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实人员,积极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八)建立健全制度

财政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预算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搭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设计内部工作流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九)推进配套改革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会计制度,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编制滚动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改革,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十)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增强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十一)建立考核机制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考核制度,对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定期进行通报。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