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韩国影星“都教授”出场费是个并不确定的数据,不过沈阳一公司策划其沈阳走秀,因策划费而缴纳了4.4万元税款,这也是辽宁省首笔“营改增”跨境文化创意服务增值税,目前已入库。
今年5月,沈阳市皇姑区国税局税收管理人员获知韩星金秀贤将出席沈城某百货公司开业典礼,并举办签名会,敏感意识到其中可能涉及非居民企业税收,遂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这家百货公司,就金秀贤此行将涉及到的非居民税收问题进行事前提醒。“当时,百货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金秀贤是其韩国总部聘请的全球形象代言人,该集团在世界各地的百货公司开业时,金秀贤需依照合约出席开业典礼,代言费均由总部在韩国支付,他们不承担费用,因此不涉及对外付汇。”皇姑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面对企业的回复,熟悉国际税收业务的税务工作人员提醒,按相关规定,若此项活动还有向境外付款的其他行为,必须到国税机关办理对外支付备案手续,并由国税机关判定是否需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在金秀贤参加百货公司开业典礼活动结束后,策划金秀贤沈阳行的一公司到国税机关办理了其签名会的对外支付备案。经了解,此笔费用为该公司与韩国某株式会社签订的有关金秀贤此次活动的策划费用,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72.8万元。
据了解,该笔70多万元的策划费主要用于金秀贤此次沈阳之行的活动流程、会场布置、安全保障以及随行员等项支出,属于向境外支付的涉及金秀贤出场的文化创意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这笔策划费用适用“营改增”文化创意服务税目,按6的税率应缴纳税额为4.4万元。
企业最终认可自身负有这笔对外支付费用的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并向沈阳市皇姑区国税局进行了纳税申报,目前这笔税款已缴入库。
《策划“都教授”沈阳走秀缴税4.4万》相关参考资料:
沈阳走秀、教授 沈阳、甘肃 缴税、马鞍山 缴税、王诗龄走秀、缴税工资、孙俪 模特走秀、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模特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