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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市金融发展局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要求

发布日期:2020/2/12 23:40:00 浏览:218

来源时间为:2020-02-11

为保证经济平稳运行,打一场金融纾困战,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将围绕保存量、创增量、降成本、稳续贷等重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联动,共渡难关。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郝明介绍,将认真落实银行监管部门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的要求,鼓励金融机构主动为符合续贷条件并提出续贷申请的企业做好续贷安排,利率水平按照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基础利率)减点执行,力度要比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确保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

积极推动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对于列入国家、省、市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重点名单的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担保机构对续贷企业提供续担服务,政策性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一次性降到政策性要求的最低点。政府将“助保贷”产品对续贷业务打开,为银行提供风险分担。对只有归还本金才能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可以使用“应急转贷”资金进行还本续贷。

鼓励银行机构对于新增贷款参照续贷政策进行安排,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参照银行的做法调整存量和增量业务。

同时,鼓励保险机构采取扩展存量保险产品责任范围的方式,将新冠肺炎纳入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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