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监事梁倩倩女士、史晓欣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3-020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200.00万元人民币。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2022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对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总额为1,11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广川科技有限公司
3、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劳务。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