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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动态核查工作中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2/11 11:50:18 浏览:12

来源时间为:2023-03-16

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信用体系,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在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AA”和“AA”的188家企业,给予免于动态核查的优惠政策。相关企业按照动态核查时间要求仅需通过辽宁省房地产业信息系统上传资料,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公示结束后即可在资质证书上加盖动态核查合格和2022年度信用等级印章(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本年度发生不良经营行为的上述企业,我们将随时进行核查,并对资质证书做出相应处置。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夏术玉;电话:2256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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