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年
理
物理
工学
前两年4800元,后两年13500元。
39
080902
软件工程
二年
2-4年
--
--
专升本(合作办学)
工学
11000
4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6年
理
物理
工学
前两年4800元,后两年13500元。
41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
物理
工学
5200
42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6年
理
物理
工学
5200
43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四年
3-6年
理
物理
工学
5200
44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
历史或物理
工学
5200
45
082703
粮食工程
四年
3-6年
理
历史或物理
工学
5200
46
120202H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
历史或物理
中外合作办学
管理学
40000
47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12000
48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49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3-6年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50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12000
51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52
120901K
旅游管理
二年
2-4年
--
--
专升本
管理学
5200
53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
历史或物理
管理学
5200
54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美声、民声、流行演唱、钢琴、吉他、电贝司、流行打击乐、流行键盘、双排键电子琴、双簧管、长笛、单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古典打击乐、低音提琴
艺术学
10000
55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二胡、竹笛、唢呐、笙、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民族打击乐、大提琴、低音提琴
艺术学
10000
56
130202
音乐学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师范
艺术学
10000
57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58
130301
表演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侧重于服装表演
艺术学
10000
59
130301
表演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戏剧与影视表演
艺术学
10000
60
130301
表演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京剧表演
艺术学
免收学费
61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2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3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师范
艺术学
10000
64
130402
绘画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7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3-6年
文
历史或物理
艺术学
10000
68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3-6年
文
历史
师范
历史学
48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缴纳学费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校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六、国际交流合作
1.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采取“4 0”和“2 1 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美双方全部课程从而获得中美双学位,也可在国内学习2年,到美国学习1年,再回国学习1年,获得中美双学位。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如果选择“2 1 1”模式,学生在二年级结束时所修完的美方课程和英语类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可自愿申请赴美方合作校学习一年,四年级时回国继续学习。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平均绩点达到2.0),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条件者,可获沈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同时获得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BBA,即商业管理学士学位。
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jsj.moe.gov。cn/),沈阳师范大学(www。synu.edu。cn)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www。dbs.ie)采取“3 1”模式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编号MOE21IR2A20212207N),学制四年,由中爱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旨在培养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的应用型工程人才,培养方向侧重于数据分析与大数据。
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该项目前三年须在沈阳师范大学学习,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第四年须赴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沈阳师范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证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颁发的计算机理学学士(荣誉)学位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并出具相应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因学习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