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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5/18 16:35:49 浏览:582

1.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本科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到

拟录取名单经国家审批通过后,我校将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学习资格。学生毕业时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在学期间知识产权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中国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以相关成果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或申报评奖时,必须征得导师同意,且明确其知识产权均属中国医科大学;如有违约,学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学制与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三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最终的批复执行。

六、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比例为5,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分为一至三等,一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比例为10-20,分为一、二等,标准为每生每年0.6-1.2万元;

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贫困助学金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研究生酬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研、助教岗位酬金。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酬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我校奖助政策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七、院系联系方式

院系

联系部门

办公地点

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基础医学院

科研科

老校区基础医学院1楼137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程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

科教科

老校区公共卫生学院8楼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于老师

024-23256666-5397

人文社科学院

形式与政策教研室

新校区图书馆楼9楼909室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王老师

药学院

办公室

老校区基础2楼305房间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王老师

024-23256666-5239

法医学院

办公室

老校区法医学院3楼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王老师

024-23256666-5412

第一临床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

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升龙大厦510室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张老师、吴老师

024-83282878(9)

第二临床学院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盛京医院南湖院区8号楼5楼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郑老师,刘老师

024-96615-10168

第四临床学院

教务部

第四临床学院门诊5楼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初老师

024-62042137

口腔医学院

科教科

中山广场北侧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3楼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

伊老师,谭老师

024-22891861

护理学院

办公室

老校区图书馆综合楼4楼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申老师

024-23256666—5427

医学信息系

情报学教研室

新校区图书馆楼18楼1802室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闫老师

转化医学研究院

办公室

老校区图书馆综合楼15楼1512室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宋老师

024-23256666-6014

代谢病分子机制与药物研究所

办公室

老校区南门东走100米(人才交流中心西侧)

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丁老师

024-23256666-6028

八、申诉与咨询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单老师,崔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31670100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A204房间)

邮编:110013

邮箱:

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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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中国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参考资料: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安徽医科大学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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