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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9月前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发布日期:2017/8/18 12:31:17 浏览:445

8月16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从“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沈阳将药品耗材费、检验检测费、医疗服务费这三者的比例从5:3:2调整为3:2:5,让百姓少掏腰包,医院收入结构更合理。同时,取消药品加价、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按照分级诊疗层级设计组建“1 1 X”医联体等。

签约居民在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基础上,还可享受签约服务团队提供的5项服务:专科医师个性化诊疗指导;预约及转诊服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健康咨询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签约居民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常随访、定期检查及全程健康管理等服务。为85岁以上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免费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上门出诊服务。

依据国家、省有关签约服务费的指导意见,沈阳市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签约服务费按70元/人/年标准确定,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人/年,由个人现金或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保基金承担20元/人/年,非参保人员由个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人/年,由财政预算安排。

《沈阳9月前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参考资料: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汇报、城市公立医院改革2017、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宣传、广州公立医院改革启动、沈阳机床2017重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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