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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9/26 23:39:08 浏览:1046

加快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供销企业集团、沈阳副食集团、地利生鲜等流通企业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盛发市场、十二线市场等大型批发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推进农超对接,支持农民合作社、生产基地与家乐福、华润万家等大型超市对接,确保2017年本地农产品能够进入100家大型和连锁超市门店。充分利用与北京、江苏、厦门对口合作的契机,推动沈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与外地经销商对接,使沈阳优质农产品走向全国乃至打入东北亚市场。(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供销社、农经委)

四)推动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5.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地方标准20项。鼓励新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资格认证,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展示园、采摘园、示范乡(村)、示范场(社),提升农产品生产全程标准化水平。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并重发展,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市)4个、国家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个,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16.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水肥一体化和涵养水分等农艺节水保墒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推广循环水养殖等节水养殖技术。积极实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完善田间工程设施。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农经委)

17.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配方肥使用范围,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配方施肥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探索实施有机肥和化肥合理配比计划,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支持发展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农民使用农药行为。鼓励农民采用绿色防控措施防治病虫害。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试点,加大高效大中型药械补贴力度,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民使用农药提供指导和服务。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创建省级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县(市)4个。(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18.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方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体系建设,2017年实施秸秆腐熟还田和完全粉碎还田60万亩、建设青黄贮项目1万立方米,加快于洪洪元、康平聚能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加大对不符合标准地膜使用的监督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力争到2020年,实现当季地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加快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应用,大力推广“三改两分离”技术,推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改造,加大畜禽废弃物处理力度。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19.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重点完善涉农区、县(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建设,到2020年,涉农区、县(市)级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5家,新增平台监管企业试点63个,实现农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全方位信息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进贯通市、区县(市)、乡镇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地产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98、96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五)推进创新驱动,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20.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探索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新模式,推进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在科技金融、孵化器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支持沈北新区成为全国农产品精深加工自主创新典范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1.强化科技对农业的支撑。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建立公益性科研和服务并重的运行新机制。继续深化与俄罗斯、韩国等科研机构、企业的国际合作,引进适合我市土壤需求的马铃薯种薯快速繁殖等实用技术和优质种质资源。围绕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推动科技创新,突出科技引领作用,实施关键环节技术攻关。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农业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应用。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和优新品种示范推广,到2020年,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15项。(牵头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林业局)

22.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依托涉农高等院校、区县(市)职教中心、各乡镇成人中心校、村教学点,建立健全区县(市)、乡镇、村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网络实体,逐年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率。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训制度,加强区、县(市)级培训基地和农业田间学校建设。支持区、县(市)职教中心根据生产需求和农民需要,动态调整增设涉农专业,做大做强畜牧兽医、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等专业,帮助农民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逐步建立公益性机构、科研院所、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教育主体共同参与、横向互动、统筹协作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力争一线农民参训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23.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贯彻落实智慧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搭建具有沈阳特色的智慧农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应用,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电子商务、咨询等支柱服务体系,推进1000个行政村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满足信息进村入户基本覆盖需求。(牵头单位:市农经委、大数据管理局)

六)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4.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意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巩固提升苏家屯区“整区推进”和“9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成果基础上,力争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确权登记任务。不断完善“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公平、公正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和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以市级中心市场为龙头,区县(市)级分市场、乡镇产权交易窗口为支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三级架构体系,支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引导推动集中连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交易。(牵头单位:市农经委、国资委)

25.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在辽中区“整区推进”农村“三资”清理核查试点,在其他地区再选取10村推进试点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在具备条件的村稳妥推进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26.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广“7 1”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模式试点成果,优先推动沈康现代农业示范带、蒲河生态经济带、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等现代农业发展较好地区土地流转进程,逐步辐射引领周边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生产服务设施、建立原料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立科技研发机构等,扶持重点向承担“一乡一品”等带动当地农产品经济项目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鼓励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社会资本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兴办、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种植业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综合体。(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27.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农业咨询服务体系,推广“农业科技110”“农技通”等网络平台应用,建立集提供实用技术、科技信息、农事咨询等服务于一体的快速通道。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到2020年,形成覆盖40以上粮食作物的专业化统防统治体系。不断完善动物疫病防治和应急反应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开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探索发展政府购买农牧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技术人员有偿承包服务和科技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实现100的乡镇通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认证,建成8个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区县(市)。加快健全区县(市)、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实现区县(市)设立专门农经管理机构,乡镇设专人负责农经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气象局、供销社、林业局)

28.加快推进和提升农业对外合作。充分依托自贸区沈阳片区政策优势,加快农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启动沈满俄农产品铁路运输大通道,积极推进沈阳-长春-哈尔滨农产品流通产业集聚带建设,到2020年,培育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企业50家、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20家。建成市级以上农产品出口示范区8个,打造出口加工产业集聚区4个。建成境外展示中心2个,年出口额突破5000万美元的出口国家和地区2个、突破1亿美元1个。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跨国企业。优化出口农产品结构,深加工出口农产品比重超过50。(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七)强化政策支持,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9.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深化国家农业补贴改革,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落实国家、省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突出财政支出保障重点,积极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三区三园”建设,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设施农业、特色农业、都市休闲农业、寒富苹果产业、畜牧养殖业、水产业等促进农民增收项目。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充分利用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避免发生补贴资金发放“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农经委、林业局)

30.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加大财政对农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网点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继续推进县域小贷公司规范发展。支持村镇银行发展壮大。总结推广于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成功经验,在有条件的地区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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