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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民政局全力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1/2/22 3:28:08 浏览:169

来源时间为:2020-4-2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发出的总攻新号令,做好兜底保障是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核心任务,更是建立完善解决贫困问题长效机制的制度安排。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沈阳市民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落实《沈阳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一是创新五项救助制度,提供政策支撑。

为从源头上扩大兜底保障覆盖面,市民政局强化制度创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纳入农村低保时的准入条件给予放宽,为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残、老年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带来政策红利,有效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单亲儿童直接实施单人保障,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二是对家庭成员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生产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贫困人口获得的扶贫资金和救助款物不计算家庭收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子女赡养费按50计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闲时期灵活务工收入按60计算;三是实施渐退期保障,纳入低保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条件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四是简化审批程序,受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单人保时,精简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五是贫困人口及家庭发生突发性、急难性生活困难时,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制度体系保障。

二是督导四个重点地区,确保落地见效。

为切实督导基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工作推进上出实招,在政策落地上见实效,市民政局按照“三落实”、“三精准”和“四个不摘”工作总要求,对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四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地区进行挂牌督战。督导工作组下沉到区、县(市)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包片督战,对兜底保障政策的执行、动态核查工作措施的落实、兜底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规范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情况实施督战,通过问题排查、进度分析、工作调度,切实推进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地落实和精准实施。2020年4月2日至6月5日进行的第一轮督战,共召开乡镇层级政策落实宣讲会18次,实地走访有兜底保障任务的乡镇20个,行政村26个,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49户。通过督查督战和政策指导,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对兜底保障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把握能力,解决了基层在保障对象认定、家庭收入计算等方面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对少数乡镇(街道)存在的落实政策不到位、动态核查不精准、档案管理不规范和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三是凝聚三项工作合力,推动协同作战。

为多维度解决困难群众多方面生活困难,市民政局坚持对民政领域相关业务进行资源整合,推动多项社会救助制度协同发力。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困救助供养政策,及时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止2020年5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特困供养人员235人;二是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为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口罩67221个,消毒水7429瓶,其它生活类物资2757份,物折款17.6万元,对776名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救助金额118.17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发挥社会力量编织多位一体共扶同帮集群网,下发了《关于全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通知》和《沈阳市社会组织参与全市精准脱贫攻坚行动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了《沈阳市社会组织参与全市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倡议书》,开展了“社会组织帮百村进百户”扶贫攻坚活动,组织5家全市性行业协会与康平县5个贫困村对接建设扶贫大棚,总计占地面积达10346平方米、投资总额200余万元,扶贫大棚作为村集体资产,为当地助老、助残、助贫、助学等公益服务提供持续不断的资金保障。截止2020年5月底,全市有18家社会组织参与了脱贫攻坚工作,直接投入366.9万元,带动贫困地区逐步脱贫、贫困人口走上致富道路。

四是摸清两类数据底数,做实精准识别。

为确保兜底保障实现精准识别,市民政局注重与市扶贫办数据信息的比对,建立月核查、月统计、月报告制度。通过把建档立卡未脱贫户、已脱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础信息与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兜底救助对象信息进行比对,每个月对其经济状况开展动态核查,建立核查统计台账,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经统计,截止2020年5月底,全市现有人均年纯收入5000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3人,已经纳入和正在办理兜底保障的208人,占比34;收入在5000元至5760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4人,已经纳入和正在办理兜底保障的459人,占比37;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民政部门纳入低保兜底的3473人,特困供养兜底235人,兜底保障对象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2,此外,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187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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