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4月29日电(记者何勇)全面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刚性的环境保护控制政策;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环保黑名单;完不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干部,1年内不能提拔……4月28日,沈阳召开蓝天行动大,会出台一系列“硬招”,确保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240天。
4月28日,在沈阳市蓝天行动大会上,市长潘利国与22个市直委、办、局及13个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订了2015年度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空气污染问题已成为百姓切肤之痛。”潘利国说。
根据计划,到2017年,沈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240天,比2014年增加49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5,全国排名从后十名上升到中游水平。
同时,沈阳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两个文件。
《意见》共34条,系统地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环境保护考核要在政府绩效考核中占有重要位置,完不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干部,1年内不能提拔;对不完成目标责任状、因决策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在审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开展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全面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刚性的环境保护控制政策;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环保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实施资质、信贷、招投标、评奖等综合惩戒
沈阳还要求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工作、排污单位的环境行为暴晒在阳光之下;扩大公众监督,广泛聘请公众环保监督员,实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成立沈阳环境基金会,组建环保产业集团,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环保监测监控的自动化,建立环境资源数据库和环境地图,打造智慧环保。
沈阳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刚表示,公众参与是推动环境保护的“正能量”、基础力量,“在雾霾面前,我们都是受害者,也是制造者,治理雾霾离不开公众积极参与。”公众可以关注和监督有关部门和政府公开的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同时,公众可以举报身边的烟囱冒黑烟、机动车冒黑烟、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企业违法行为;公众可以培养和践行良好的环境行为,如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