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结束,体重84公斤的她参加了沈阳格林豪森英派斯健身俱乐部封闭式的暑期减肥训练营。但在入营11天后,小婷在训练期间猝死。
痛失爱女后,小婷父母与沈阳格林豪森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纠纷一案在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小婷家人提出十大质疑,并提出94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27日,记者获悉本案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健身馆承担80的赔偿责任,给付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8.4万余元。
案件回顾:17岁女孩减肥训练营内猝死
去年高考结束后,身高1.6米、体重84公斤的辽阳女孩小婷开启了减肥计划。2014年7月9日,17岁的小婷来到沈阳格林豪森英派斯健身俱乐部,报名参加了封闭式减肥训练营。减肥营为期30天,保证在规定期间内减重12以上。
2014年7月11日,她开始减肥营的封闭训练。可在同年7月22日下午3时31分许,小婷在参加规定的游泳训练时,上岸后摔倒了……当急救车赶到时,她已心跳停止出现脑死亡。次日上午,小婷已无生命迹象。
家属提出索赔94万余元
小婷母亲郭女士称,减肥训练的运动量不小,女儿每天上午8时30分走上跑步机、骑单车、做瑜伽……下午游泳,晚上去北陵暴走……而小婷对减肥营的配餐曾对妈妈抱怨;“院认为,小婷心脏有病变,并因游泳发生猝死。但小婷心脏有病变在其高考体检时未检出,应认定原告不知情。而英派斯未进行营员身体医学检查,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对造成的损害后果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健身馆担责80一审被判赔48.4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婷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英派斯俱乐部未对其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二原告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轻率地将小婷送到减肥营,且小婷自身心脏有病变,故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次要责任。
综上,法院认为,二原告的合理损失应由英派斯俱乐部承担80赔偿责任,二原告自负20责任。为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沈阳格林豪森英派斯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共计48.4万余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40.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小婷母亲郭女士表示:“唯一的孩子都没了,要赔偿有什么用……只想给孩子讨个说法。”至于是否提起上诉,郭女士说:“还在考虑,希望通过我家孩子的事,给其他家长一个提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