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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1/5 15:36:36 浏览:1064

(上接49版)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上海童涵春堂上虹药店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建路71号10室

法定代表人:夏争鸣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零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中医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三类医疗器械:注射穿刺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重点监管产品除外)、日用百货、化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221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魏玉林

注册资本:276709.5089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270号

法定代表人:郭俊煜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食品为主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凭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百货、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的销售;保税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商品展示,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务服务。【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经上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97的股权。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后,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8楼A室

法定代表人:沈朝维

注册资本:6655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酒类、日用百货、消毒用品、针棉织品、健身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玻璃仪器、服装服饰、家居用品、五金交电、通信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鲜花、工艺品(除专项)、文具、宠物用品、化妆品、食用(除生猪产品)、眼镜(除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批发)、宠物饲料、劳动防护用品,摄影(除冲印),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广告设计制作,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限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经营);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含酒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复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普陀区曹杨路510号9楼

法定代表人:王基平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监理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公路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港口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给水排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地下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158号1602A、B、C室、1603A室;

法定代表人:张厚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其中: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比66;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20的股权;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占比9的股权,本公司占比5。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27,742.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77,233.5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50,508.77万元;2015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065.3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812.43万元。(经审计)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曹杨路500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郭广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48亿元

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它们提供经营决策和管理咨询,财产管理咨询,采购咨询和质量监控和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服务,产品技术研究和开发及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及员工培训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复星集团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复星集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853,1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256,22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061,018万元;2015年1至9月,复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74,31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6,860万元(以上为合并口径)。

8)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5日

1.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苏州路381号405C04室

2.法定代表人:徐晓亮

3.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房产地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与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物业管理,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注册号:310000000112998

6.股本结构:上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6;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84

9)上海星豫创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星豫创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C07室

法定代表人:徐晓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会展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10)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华路1465号6楼

法定代表人:张培海

注册资本:26216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1.医药的购销业务:由于公司控股、参股的医药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共享总代理、总经销品种,因而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购销业务发生时,订立购销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存贷款业务:

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于复星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使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3.沈阳豫龙城项目商业运营咨询和委托管理

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沈阳豫园商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置业”)与上海豫园商旅文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旅文产业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房产”)、“豫园房产”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豫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豫园商业”)就“沈阳豫珑城”项目的经营管理服务,即开业前招商推广服务、开业后商业经营管理服务,四方签订《商业项目运营委托管理协议》。“沈阳置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或标的项目产权完整转让时止(两者时间以先到者为准)委托“豫园商旅文产业公司”作为经营管理者为标的项目提供购物中心商业经营管理服务,即开业前招商推广服务、开业后商业经营管理服务。

4.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系正常的经营业务。

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复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由复远建设向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位于旧校场路125号4楼办公房。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由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95号局部(2号楼)、93号局部(四合院)、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甲91号局部(3号楼)房屋。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公司向豫园集团租赁的房产位于豫园商圈内,属于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另外,公司向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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